未按基金条约商定进行投资运作!又一家私募被出具警示函
2024-07-03日前,深圳富兴基金处分有限公司被深圳证监局采纳了出具警示函门径。 经查,深圳富兴基金处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富兴基金或公司)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行径中,存在以下当作:一是公司处分的富兴鸿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鸿蒙1号)未按照基金条约商定进行投资运作,未按照基金条约商定为投资者办理赎回,未实施严慎奋勉义务;二是公司未按照基金条约商定,确乎向鸿蒙1号投资者露馅可能影响其正当权利的紧要信息。 上述情形违抗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处分暂行主义》(证监会令第105号,以下简称《私募处分主义》)第四条第